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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元的借条是真是假?杭州法官这一招揪出说谎的他

时间: 2022-05-27 作者:admin 来源:互联网 点击: 1563 次

  无奈之下,2021年下半年,老李拿着这张工友老王写下的借条走进了杭州上城法院笕桥法庭起诉,希望能够通过法院要回这笔钱。

  当书记员联系到被告老王之后,老王却大呼冤枉:我根本没有向老李借过这笔钱。

  “我和老李之间的转账并不是借款,是他应该支付给我的工程款项。”老王还说,之所以当时会签署这份“借条”,“也不是为了借款,就是为了让老李相信我有能力承接这项项目。”

  对此,老王还向法庭提交了两份工程项目的合同书,合同上清清楚楚地在签名处写着老李的名字。

  对于可能存在的“虚假诉讼”,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立即传唤原告老李来法庭当面核实两份合同书的真伪。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两份合同书,上面的签名也不是我本人签的。”老李一口咬定。

  而老王则振振有词地表示自己亲眼看着老李在合同书上签了字,甚至还在法庭上拍着胸脯对法官说:“这绝对是真的!”

  面对谁也说服不了谁的局面,法官只能把案涉的两份合同书原件提交到司法鉴定机构,通过笔迹鉴定,看看老王所提交合同到底是不是老李本人签的。

  鉴定期间,承办法官依然多次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开展调解工作,但双方都坚持自己的说法,不肯让步。

  随着鉴定机构的结论出炉,这一起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案件迎来了“双重反转”。

  真相水落石出,实施虚假诉讼的并不是老李,而是为了逃避债务而“贼喊捉贼”的被告老王。

  在鉴定机构科学、专业的结果面前,老王无可辩驳,只能愧疚地承认了自己为逃避债务而向法庭作虚假陈述的行为。

  实际上老王不仅没有亲眼看到老李在合同书上签字,还说不出合同上的签名到底是谁签的。

  面对即将到来的责任追究,老王非常后悔自己向法庭作虚假陈述和提供来源不明证据的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老王认错态度诚恳,但考虑到老王的虚假陈述和提供来源不明证据,其行为已严重影响了正常的诉讼活动秩序、浪费了不必要的司法资源,必须惩戒。综合考虑之下,法院依法对老王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处罚决定。因进行司法鉴定产生的费用11406元由被告老王承担。这既是对老王个人的警示与处罚,也是对司法秩序、法治尊严的坚决捍卫。

  之后,在法官的耐心答疑与调解下,老李和老王这对老朋友达成了分期归还借款的调解方案,两人因借款而产生的矛盾纠纷在法官的主持下得到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法官说法:本案中出现的虚假诉讼情形,是一次典型的因为不学法、不懂法而弄“巧”成拙的不法事件,被告为了躲避债务,却没想到因为发表虚假陈述和提供来源不明证据,反而陷进了虚假诉讼的法律风险之中。虚假诉讼既是对社会诚信体系的破坏,更是对司法公信力的亵渎,不仅妨害正常的司法秩序、危害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行为人自己也将为此承担应有的法律后果,甚至是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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