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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闯红灯全责!上海警方公布4起典型案例

时间: 2023-04-23 作者:admin 来源:互联网 点击: 1563 次

  比如2023年1月3日17时许,松江区新车公路三浜路,一辆小轿车沿新车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路口时,恰逢一辆电动自行车沿三浜路闯红灯由西向东进入该路口,两车相撞,致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黄某某倒地轻微伤。

  松江交警认定,电动自行车从第一车道内等待通行的两车中间穿插,突然驶入第二车道,致使第二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进行避让,这是典型的“鬼探头”行为,非机动车驾驶人黄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又比如2023年1月25日凌晨3时许,徐汇区中山南二路宛平南路,一辆小轿车沿中山南二路由东向西至宛平南路右转时,适逢一辆与同向驶来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左转,两车相撞致使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受伤。

  徐汇交警认定,这起事故发生在夜间,张某某误以为机动车驾驶人已发现自己,无视路口红灯以及机动车闪烁的转向灯,径直左转造成难以避免的碰撞,非机动车驾驶人张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虽然事故现场中非机动车骑行人都是受伤倒地的一方然而,鉴于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完全正常通行非机动车都有闯红灯的严重违法行为在先因此骑行人作为过错方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事故防范处

  副处长吴皓介绍:针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产生的事故已要求一线交警及参与事故认定的部门从严从细地梳理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所有交通参与者一视同仁特别是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比如说红灯停、绿灯行、转弯让直行不会偏袒所谓的“弱势群体”把责任都转嫁到机动车头上

  公安交警提示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员都要警惕盲区,避免“鬼探头”行为夜间出行倍加小心,打开车灯照亮自己路口注意减速,增强“防御性驾驶”意识

  对承担了事故全责的骑行人而言无责方的交强险只会提供可赔付上限的1成因此,如果是自己违法在先很可能出现自己既受了伤、坏了车还要自掏腰包

  赔付对方机动车修理费的情况虽然以上几起案例中非机动车驾驶人均未受到严重伤害但谁能保证下一回闯红灯能平安无事?

  2023年1月3日17时许,松江区新车公路三浜路,一辆小轿车沿新车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路口时,恰逢一辆电动自行车沿三浜路闯红灯由西向东进入该路口,两车相撞,致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黄某某倒地轻微伤。松江交警认定,非机动车驾驶人黄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023年1月25日凌晨3时许,徐汇区中山南二路宛平南路,一辆小轿车沿中山南二路由东向西至宛平南路右转时,适逢一辆与同向驶来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左转,两车相撞致使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张某某受伤。徐汇交警认定,非机动车驾驶人张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023年2月12日11时许,浦东新区康新公路秀沿路,一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沿康新公路由北向南进入路口,恰遇一辆小轿车沿秀沿路由西向北左转进入路口,两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薛某某受伤。浦东交警认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薛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023年3月4日19时许,浦东新区申江南路蓝靛路,杨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申江南路辅道由南向北行驶至申江南路,遇红灯时进入路口,适逢一辆小轿车沿蓝靛路由东向西绿灯通过路口,两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某受伤。浦东交警认定,非机动车驾驶杨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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