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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时间: 2022-10-12 作者:admin 来源:互联网 点击: 1563 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5,616,67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31日核发《关于同意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2号),同意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益中”)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166,700股。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224,666,7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1,311,10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355,59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系华泰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华泰同益中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股东对应限售股数量共计5,616,67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50%,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将于2022年10月19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公司自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其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员工资管计划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同益中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履行了相应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同益中关于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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