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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河北5市启动应急响应

时间: 2024-03-14 作者:admin 来源:互联网 点击: 1563 次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3月13日开始,全省扩散条件转差,污染持续累积,将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

  按照省大气办联防联控要求,经沧州市政府研究决定,沧州市于3月13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自3月14日起,受持续弱偏南风影响,湿度较高,污染物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持续积累迭加传输影响,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3月13日1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全市域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按照省空气质量会商调度会会商研判结果,结合市气象台、市环境监控中心以及专家组联合会商,预计3月12日夜间开始,廊坊市地面风速较小,近地面层湿度较大,扩散条件转差,污染持续累积,廊坊市将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

  为减缓污染程度,实现AQI指数削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廊坊市政府批准,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3月13日1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于3月17日8时自动解除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从3月13日起,唐山市湿度升高,扩散条件转差,污染持续累积,将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

  经研究决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自3月13日18时起唐山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意见,结合邢台市气象和生态环境部门研判结果,预计3月13日起,邢台市大气扩散条件逐渐转差,污染物持续累积,可能出现重污染过程。

  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最大限度减轻污染,经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3月13日18时启动Ⅱ级(橙色)应急响应,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结果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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